如何判斷加速度計和工具式應變環(簡稱力傳感器)
綜合要求:是否會導致自觸發;
1.檢查力傳感器的絕緣電阻,觀察其
2.檢查自然狀態下,力傳感器的偏移量,如超出100mv則應引起足夠重視;
3.依據儀器放大倍數精度檢定方法,在加速度計和力傳感器聯好后進行自檢,分析其電壓值變化情況;
4.將加速度計的有機玻璃外套底部對撞,或將其它加速度計底座對撞,觀察兩道加速度計的測試信號,多次敲擊(盡量對稱)后,如果兩道加速度信號的峰值電壓、脈寬均接近(要求準確輸入靈敏度),初步說明二者靈敏度合乎要求;如果出現多次尖脈沖,平坦段在基線附近亦無振蕩發生,第一峰過后的負相脈沖不平緩,那么整機加速度測試系統和加速度計本身的頻響基本滿足使用要求。
5.調平衡后,利用指關節縱向敲擊松弛狀態的力傳感器,用柔軟關節敲擊時,如出現說明書上所要求的曲線形態(采樣間隔100-200μs),即急劇上升后,下降,再上升并出現平坦段,然后緩緩歸零;用硬關節敲擊出現振蕩,說明傳感器頻響滿足要求。
6.將兩力傳感器對撞,多次撞過后(盡可能對稱),如果其曲線形態和峰值電壓接近(靈敏度應準確輸入),初步說明二者的靈敏度合乎要求,否則需要重新標定。